船主和船长的区别
解放前,船上有船主的称呼,特别是很多私人老板的船,把船舶的最高领导称为船主。五六十年代在香港仍然有称呼船主的。究竟船主和船长有什么区别呢?
据我的了解,船主是这些私人公司的老板,同时他又是驾驶员出身,因此他担任船上的领导人,比一般的船长权力要大,而船长则是由公司任命的。
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,过去有的船公司对德高望重的老船长也有称为船主的,这是尊敬的表示。
近几十年来,船公司老板及合伙人都以经营管理作为重点,已不再到船上具体驾驶、操作,所以也就没有称呼船主的了。
在国外,很久以前也有类似的称呼,如,Master,这是较尊敬的称呼。但近几十年,也都称Captain。在欧洲Captain 是个受尊敬的称呼,这和他们大多是航海国家有关。他们对有关人的称呼,一般不称官衔,统称“先生”“ 女士”,但是有三种人的称呼却经常带上他们的职务,这就是“船长”、“医生”和“博士”。
香港对船舶驾驶人员的称呼
香港航运界对船舶驾驶人员有个很特别的叫法,他们称驾驶员为“伙长”,称大副为“大伙”,二副为“二伙”,三副为“三伙”,称报务员为“飞电”,甲板部称为“柜面”。直到现在仍然是这样称呼。关于舵工的称呼 早前,机动船都较小,如几十吨的小火轮、拖轮或渡轮都是由船老大(船主、船长)自己操舵。操舵系统也较简单,驾驶台的操舵轮上带一条长链条连接在船尾部的舵杆上。扳动驾驶台的操舵轮,左右的链条就一边拉紧,一边放松,于是通过舵杆的齿轮转动舵叶向左或向右。但是随着时代发展,船舶吨位逐步变大,几千吨、几万吨的船舶,舵叶面积加大,还要长距离航行,船长一人就扳不动操舵轮,也不能长时间在驾驶台操舵。变化首先发生在外国轮船上,这样的船相继出现安排4名具有一定驾驶知识的水手分两班轮流操舵。他们和船舶其他人员每班值班4小时不同,是6小时一班。由于从原来船主(Master)一人操舵改为4人操舵,于是4个人就被称为Quarter-Master,意思是“四分之一个船长”。流行到国内的船舶,上海地区的开始以英文发音称呼Quarter-Master为“谷得马斯”,天津地区以带天津口音的称呼,叫“瓜得马斯”,在广东则叫“葛马沙”。抗战胜利后,国内船舶增加较快,当时国民政府的航政部门就专门为此制定了一个中文名称“舵工”,这一称呼一直使用到50年代初船员职务名称改革时。改革后舵工被改为“一级水手”或简称“一水”,编制为6人,每2人值4小时班,三班倒,直到现在。当然,目前的值班水手要参加海事局制定的适任考试,取得值班水手适任证书后才能担任值班水手的职务.